台灣網路自由評分稍退步 仍列全球第五名

美國的 Freedom House 機構對全球70個國家發佈民主和網路自由評分報告,而台灣的評分比去年少一分,網路自由排名與英國並列全球第五。不意外的,中國的排名敬陪末座,是全球網路最不自由的國家。

上圖:網路自由度的前五名。來源:Freedom House 截圖

台灣擁有全球最自由的網路環境之一,上網便利而且費用低廉,擁有獨立的司法機構和民間組織保護言論自由。不過,對線上非法活動的刑事起訴以及不成比例的監控,是造成威脅網路自由的隱憂。

自 2000 年以來,台灣充滿活力和競爭性的民主制度,進行過了三次和平的政黨權力交接,總體上對公民自由的保護是強有力的。持續存在的隱憂包括對剝削外國移工的保護措施不足,以及中國政府影響台灣政策制定、媒體和民主基礎設施的努力。

報告中指出,自2021年六月至2022年五月底以來,台灣所出現的限制網路自由措施包括:

  • 在 2021 年 9 月和 2021 年 10 月進行網路欺詐調查時,誤斷了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媒體平台 CoinMarketCap,這是近年來的首次此類限制。
  • 政策制定者發布了新的政策和框架草案,以管理整個覆蓋期間的在線環境,包括更新的監管 OT​​T 服務提供商的法案框架草案。
  • 互聯網用戶因聲稱與 COVID-19 相關的錯誤信息而面臨罰款和緩刑。
  • 2022 年 4 月,政府終止了強制使用 1922 年短信服務 (SMS) 聯繫人追踪系統的規定,該系統使用 QR 碼來追踪用戶的位置,理由是 COVID-19 大流行的性質不斷變化。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於 2006 年,是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負責監管電信和廣播服務,包括監督電信行業、管理域名和互聯網協議 (IP) 地址以及處理和監督許可證,自 2017 年管理 TWNIC。機構由七名委員組成,任期四年,均由總理提名並經立法院批准。然而,總理的任務是任命主席和副主席,引發了對該機構獨立性的質疑。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在 2020 年 11 月發布的一份報告,68% 的 20 歲以上受訪者表示擔心 NCC 的獨立性。

2020 年 11 月, NCC 聲稱親北京的電視頻道中天電視新聞(CTiTV)多次違反規定,對其進行罰款和警告後,拒絕了中天電視新聞的電視牌照更新申請。CTiTV隨後無法在台灣播出電視新聞,但網路直播並未受到影響。無國界記者組織 (RSF) 發表聲明稱,雖然關閉新聞頻道是一項「極端措施」,但注意到其屢次違規的紀錄,表示 NCC 的舉動並不構成對新聞自由的侵犯。

台灣的網路自由還有哪些扣分項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網路發言前的自我審查 限制言論自由

記者、民間團體、活動人士和一般使用者,一般不會在網上進行自我審查。然而,一些對網路內容責任的法律——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SOMA)和刑事誹謗條款,都會影響自我審查。自我審查也是出於對在中國大陸和香港法律報復的恐懼。

高調的起訴使需要前往中國大陸的台灣人對網上討論中國相關問題時,保持警惕。例如,台灣民運人士李明哲於 2017 年在澳門過境時被中國政府逮捕,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他在台灣社交媒體上發佈的內容,被用作法庭上的證據。李於2022年4月獲釋並返回台灣。

2020 年 6 月實施的香港國安法,進一步鼓勵涉華言論的自我審查,因為處罰範圍擴大到在中國境外發表的言論。而一些公司、記者和網民,將台灣稱為一個國家後,受到中國政府和親政府人士的強烈反對,而發表道歉。

對中國科技產品的擔憂,也會助長自我審查。2022 年 1 月,NCC 報告稱中國小米生產的一些手機會監控某些關鍵字的內容,加以阻止或過濾,並可能將使用者的線上活動「傳輸到北京的伺服器」。

網路消息來源被其他政府或強大的黑手操縱 促進特定的政治利益

智庫 Varieties of Democracy (V-Dem) 在 2019 年的一份報告中,將台灣列為最常被外國政府傳播虛假信息的兩個自由民主國家之一。熱門話題包括中國大陸和台灣的統一、台灣民主的缺陷、抹黑政府對 COVID-19 反應的信息,以及抹黑民進黨 (DPP) 候選人的內容,尤其是在選舉期間。

2022 年 1 月,司法部調查局報告稱 Facebook、批批踢 PTT 和 CK101 上存在虛假賬戶,散佈來自中國內容農場的虛假內容。

台灣民間團體 Doublethink Lab 的研究人員在 2020 年 10 月的一份報告中,給出了幾種虛假信息策略,用於支持與中共黨國立場一致的評論,參與者來自中國政府、軍事機構、私營公司和一般用戶。策略包括鼓勵台灣媒體播放親中國的故事,使用內容農場傳播在社交媒體上傳播低質量文章,以及部署台灣的網紅和中國網民傳播親中言論。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的網絡安全公司 Recorded Future 在 2020 年報告稱,中國省級當局在台灣招募了有影響力的人士,月薪從 740 美元到 1,460 美元不等。許多的台灣YouTuber也積極地傳播親中評論。

路透社在 2019 年 8 月報導稱,中國大陸當局向台灣至少五家媒體集團支付了報導費用。該機構稱,中國台灣事務辦公室支付了 30,000 人民幣(合 4,700 美元)購買了兩篇關於北京試圖吸引台商到中國大陸的好消息,這些消息被刊登在路透社未披露的媒體上。

台灣的主要政黨——民進黨、國民黨(KMT)和台灣人民黨(TPP)都聲稱對手僱用了評論員,在網上傳播特定資訊。

法律對受到國際人權標准保護的線上活動,有刑事處罰或民事責任?

刑法第 309 條對公開侮辱他人處以最高兩個月的拘留或新台幣 9,000 元(324 美元)的罰款。第 140 條規定,如果個人“在公職人員合法履行職責期間侮辱公職人員”,最高可處 1 年監禁或最高 100,000 新台幣(3,600 美元)的罰款。有一些立法者認為第 140 條違反了對言論自由的保護,並呼籲修改刑法。

網站、政府、私人企業、服務商或個人是否常受到駭客攻擊和其他形式的網絡攻擊?

台灣面臨頻繁的海外網絡攻擊,尤其是來自北京的攻擊。

2021 年 6 月,行政院資通安全處 (DCS) 報告稱,政府機構在 2020 年遭受了 525 起網絡安全事件。其中約 68.7% 的事件被歸類為與第三方漏洞相關的非法入侵,6.7% 是針對網頁的攻擊與設備問題、分佈式拒絕服務 (DDoS) 攻擊和其他問題。資通安全處曾在 2019 年表示,台灣每月面臨約 3000 萬次技術攻擊,如網頁篡改和 DDoS 攻擊,一半來自中國。美國國務院在《2020年人權實踐國別報告》中指出,中國政府行為者對台灣記者的電腦和手機進行了網絡攻擊。

2021 年 11 月,台灣最重要的兩家金融實體-台灣證券交易所和台灣期貨交易所報告稱,多家證券交易商和期貨交易商遭到駭客攻擊;一些客戶數據洩露並用於下單。協助調查的網絡安全公司聲稱,中國黑客組織 APT10 是幕後黑手。

數據洩露在台灣也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如客戶數據從麥當勞洩露,餐飲企業 Wowprime,和網購平台friDay。

《網絡安全管理法》負責監督關鍵基礎設施提供商的網絡安全,要求公共機構制定網絡安全維護計劃,並規定安全事件的報告和響應機制。


Reference:
Freedom House. (n.d.). Taiwan. Retrieved October 23, 2022, from https://freedomhouse.org/country/taiwan/freedom-net/2022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