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充電式無線吸塵器抽檢 2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市售充電式無線吸塵器抽檢 2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縮小字級放大字級

輕量、使用起來順手的充電式無線吸塵器已成為居家清潔的小能手,為確保市售「充電式無線吸塵器」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消基會合作於各大賣場及網路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不同廠牌型號進行抽驗,並在今(28)日公布檢測結果,其中「品質項目」、「重要零組件比對」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有2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局說明,「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局指出,充電式無線吸塵器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皆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局也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充電式無線吸塵器」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商品。



來源:經新聞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