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中國造芯運動比擬台灣離岸風電開發

經濟部回應媒體人對離岸風電的不當質疑

有關媒體人質疑臺灣風電產業0元得標都在騙錢騙政府,並以中國的造芯運動比喻臺灣的離岸風電建設,經濟部能源局今(7)日回應表示,111年離岸風電已完成 1GW以上設置容量,包含大彰化風場、彰芳一期風場、海能風場與允能風場等4座風場積極施工,累積完成188座風機,設置量達1.4 GW,並逐步在臺灣海峽上運轉發電,錯誤的比喻與質疑不但荒謬,還會打擊建設團隊的士氣。

能源局表示,參考歐洲離岸風電先驅國家發展趨勢,我國離岸風電發展先以躉購制度來完備本土產業鏈及基礎設施,後由競價制度降低發展成本及永續產業,就像第二杯半價,不能只買第二杯。而現在的區塊開發零元競標,是臺灣離岸風電邁入成熟機制的具體成果展現,且必須與政府行政契約權力義務,落實產業關聯承諾及如期併網,經濟部也會遴聘政府相關機關(構)代表、具離岸風電工程技術、財務金融專業或具備其他離岸風電專業學者專家組成遴選委員會嚴格把關。

另外針對海事工程船的質疑,能源局則回應表示,離岸風電開發業者須依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產業關聯執行方案」辦理,其中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為分階段逐年推動,開發業者應依不同階段之產業關聯項目及期程與國內業者洽詢合作,開發商所提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倘有未落實情形,若未如期改善則依行政契約相關違約罰則處罰,假外籍真台船的質疑絕非事實。

對於開發商融資的相關爭議,能源局也指出,專案融資是國際離岸風場開發常見方式,歐洲風能協會統計資料顯示新建離岸風場所舉借的無追索權專案融資金額,占投資總金額之比例在2017年以前僅有13%~35%,到了2018與2019年比例逾7成,這是國際間離岸風電開發資金主要來源,怎可將國際銀行業者比擬如同笨蛋般。

而針對前陣子德商海立來台的投資案,能源局再次重申,該案是德商在台投資案遇投資障礙,經德國經濟辦事處轉介後,由投資台灣事務所單一窗口協助協調交通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由投資台灣事務所單一窗口協助,並於合乎國內法規的情況下促進國內投資。該公司也重新調整後再次申請,在符合法規下,目前處於「同意籌設」的籌備階段,交通部未來會對其資金及技術資格進行審核,必須通過才會同意其營運。

能源局強調,對於離岸風電的開發向來秉持一貫公平公開機制推動,盡心盡力依國產化推動政策與制度帶動國內產業轉型,相關程序透明完備經得起外界考驗。經濟部也會堅持既定能源政策全力推動離岸風電,如期如質完成離岸風電建置目標,創造綠色經濟產業價值,達成我國環境永續之願景。

來源: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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